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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同性恋史
作者:蓝炎
历史上俄国的宗教以东正教为主,此教虽然不赞同同性恋,但中 世纪的俄国对同性恋基本持宽容态度,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惩罚同 性恋行为。16和17世纪一些外国人士访俄时,对同性之间的随和 与亲昵感到大惑不解。虽然18世纪彼得大帝执政期间,曾对军营里 的同性恋有惩罚规定,但这项法规只限于军队。暴虐的尼可拉一世执 政时,于1832年在刑法中新增第995条,规定男人间的鸡奸将 被判罪流放西伯利亚,最长可达五年,但此条款不惩罚没有肛交的同 性恋性行为。事实上,这条刑法并没有得到充份的实施,尤其是上流 社会的许多名人如传记家维吉尔、文学批评家列昂提耶夫等,都过着 半公开的同性恋生活。著名自然学家兼探险家什瓦尔斯基每次远证, 都会有一名年轻漂亮的助手相伴。托尔斯泰的《复活》里曾描写一名 因犯第995条而被流放至西伯利亚的官员,因其文学与音乐方面的 才能而受到流放地贵族家庭的善待,小说中还有另一名支持同性恋者 权益的官员形像。伏尔加河畔和俄国北部的村落里,村民们信奉的非 正统基督教教派如“基第”(即“基督”的土语变形)和“斯考茨” (意为“阉人”)等,对同性恋表示出相当的宽容,不仅在民谣里有 所描写,甚至在宗教仪式上都有公开的模拟,难怪当时的历史学家索 洛维耶夫这样写道:“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对这 种违背自然的恶行如此不以为然。”然而,当时的俄国远非同性恋者 的天堂,同性恋者受压抑的著名例子包括作家果戈里因性倾向与宗教 在内心不可调和而绝食绝命,还有作曲家柴可夫斯基因同性恋东窗事 发而在盛年被迫服毒自杀。
二十世纪初,西欧的相对发达与俄国的落后贫困形成了鲜明对照, 同时沙皇政权也走到了穷途末路,俄国社会本身开始发生变化,其中 包括法律变革。1900年,同性恋者不再被流放西伯利亚,而是改 判为四至五年苦力。1905年,全国掀起了反对沙皇政权的民主运 动,尼古拉二世被迫宣布实行君主立宪,通过民选建立国会,结果是 宪法民主党获胜上台。在这期间,俄国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取消 报禁等,此时一些人提出增进对同性恋的理解。而早在1903年, 宪法民主党创建者之一纳布科夫(即小说《洛丽塔》的作者弗拉基米 尔·纳布科夫的父亲)就撰文提出,政府不应该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 公民的私生活进行干预。
言论自由促进了文化发展,1905年至1917年往往被称为 苏联文学的银色时代,对同性恋而言却是名符其实的金色时代。一些 著名人士过着公开的同性恋生活,其中包括几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当 然值得一提的还有创立现代芭蕾的艺术活动家迪亚吉列夫以及围绕着 他的艺术界人士,同性恋作家和诗人以及描写同性爱情的作品也应运 而生。1906年,小说家兼象征派诗人米哈耶·库思明发表了自传 体同性恋小说《翅膀》,引起文坛一片喧哗,此书再版不绝,直到 1923年被苏维埃宣传机关所禁。诗人叶赛宁和克柳耶夫不仅是文 坛知己,而且两情相怡共同生活。叶赛宁最成功的诗歌都是为同性情 人而作。农民派诗人克柳耶夫出身于基第村落,他成功地把民谣风格 与现代主义的表现手法相结合,成为当时新派文学的代表。基督教哲 学家拉萨诺夫于1911年发表了同性恋专题论著《月光之民》,他 虽然认为任何不以繁衍后代为目的的性行为违反了基督教精神,但肯 定了同性爱情是自然的人性。他把异性恋比作太阳,象征着生命的延 续,把同性恋比作月亮,象征着希望与宁静,使太阳不至于过度灼烧, 以保持自然界的平衡。
1917年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执政。起初共产党对同性 恋的看法令人难以把握。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强烈批判基督教,提倡 人人平等、妇女解放与自由婚姻等进步思想,从这个反对压迫的人道 主义原则出发,同性恋者应该是获得解放的族群之一。但另一方面, 共产主义运动提倡牺牲个人利益,任何私欲,尤其是性生活方面的要 求,都被看做拖革命的后腿,再说同性恋向来被看作是资产阶级的 “恶习”或者“雅兴”,与革命的价值观水火不容。尽管如此,彻底 推翻沙皇统治受到了大多数平民与知识分子的欢迎,库思宁称之为 “一场期待已久的奇迹”,叶赛宁把它比作大地丰收与耶稣诞生,而 克柳耶夫则相信新政府能使乡村的田园风貌与纯朴民风免受现代社会 的污浊与侵蚀。
1917年,苏联废除了沙皇时代的全部刑法,包括惩罚同性恋 的第995条,此举受到西欧一些进步人士如德国性学家赫希费尔德 等的欢迎,加上当时德国共产党力主在该国取缔惩罚同性恋的有关法 律,使他们一厢情愿地对苏维埃俄国在同性恋解放运动方面抱着乐观 态度,但事实上第995条被取消只是刑法大变革的一个附带结果, 并非出于对同性恋的宽容,例如沙皇刑法中针对谋杀、抢劫与强奸等 的处理条款也被同时取消,但这并非意味着这些刑事犯罪也被合法化 了。虽然同性恋没有被明文定为犯罪,但这只说明了法律的空白而已, 而原先正当的法律程序也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的统治工具而不予采纳, 法制建设在实践和观念上都想当薄弱,所以俄国当时的执法机关在政 治挂帅的旗号下,对公民的逮捕和审判带有较强的随意性,一些公民 因同性恋行为而受逮捕与审判的事件偶有发生。
结束与白军的内战后,苏维埃俄国于1922年颁布了新刑法, 并于1926年加以修正。新刑法规定:与未成年者(16岁以下) 发生性交,以及卖淫和拉皮条等行为都构成犯罪,但同性恋没有被触 及。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提倡尊重自然科学,而当时的学术界还普 遍持定同性恋的病态说,所以同性恋被看做是一种有待治疗的精神疾 病。1923年公共卫生部出版的《当代青年性生活》一书中指出: “科学研究已经毫无疑问地确定了同性恋并非出于恶意,也不是犯罪, 而是一种疾病……它与正常人所有的性欲望背道而驰”。1930年 出版的《苏联医学大百科全书》把同性恋定义为“违背自然的对同性 成员的欲望”(见附录1),并认为2%的男子有这种性倾向,同性 恋者被认为具有下列性格特徵:歇斯底里、个性幼稚、粗鲁和沉湎于 个人幻想。该书同时指出,如果把异性恋男子的睾丸成功地移植到同 性恋者身上,则能“治愈”同性恋。除此以外,精神治疗法也被采纳, 著名的例子就是外交部长齐格林。齐格林出身贵族,但很早接受了布 尔什维克思想。本着“我活,也让别人活”的生活宗旨,他在十月革 命前过着半公开的同性恋生活,与库思宁等人士交往甚密,但自从 1918年任外交部长后,他马上与所有的同性恋朋友断绝来往。齐 格林在外交领域政绩非凡,带领班子消除了新成立的苏维埃俄国在国 际社会的孤立,但他同时受到内心同性恋欲望的强烈困扰。苏联政府 为此把他送往德国接受精神治疗,但毫无效果,1930年,齐格林 因“健康原因”而被迫离职。
除了手术治疗以外,十月革命后婚姻也被看成是“治疗”同性恋 的方法之一。著名画家佩特罗佛特金以画裸男出名,但二十年代初期 结婚后改弦易调,以创作田园画为主,继续其绘画生涯。政府或单位 考虑录用和提拔时,被选择对象如果没有结婚,则往往会被看成“异 常”分子而被另眼对待。诗人伊夫涅夫在革命前对于描写暴虐性同性 恋行为有着特别兴趣,但结婚后“改邪归正”,不再触及同性恋主题, 最后终于被吸收进入苏联外交部。导演《战舰波将金号》和《伊凡雷 帝》等经典名片的电影大师爱森斯坦于三十年代初在墨西哥拍片时, 过上了公开的同性恋生活,差点闹出国际丑闻,苏联政府立即将他召 回,而他以后拍片也遇到了极大麻烦。一位女助手对他深表同情,两 人走过场地举办了婚礼,使爱森斯坦的艺术生涯得以继续。对于很多 国际知名的艺术家,如著名男高音雷美舍夫,钢琴家李赫特,以及多 名芭蕾舞男演员等(基洛夫芭蕾团剧场的候厅即为自发的“渔场”之 一),只要他们能在表面上维持“体面”的婚姻,当局对其同性恋私 生活则往往不闻不问。
尽管同性恋作家如库思宁等在二十年代创作出很多佳作,但由于 他们在创作态度上不与官方的立场靠拢,因此作品即使得到发表,官 方控制的媒体也不予反应。这些文学家在十月革命前就很有名气,所 以还往往被看成是“资产阶级的残渣”。克柳耶夫与叶赛宁中断恋情 后,于1922年发表诗歌《第四个罗马》,描写他对农民小说家阿 基波夫的爱恋,其中有大胆的诗句“五个小家伙狂野无忌,奔向那长 满红毛的林地,靠近了流水的出口……”他还这样歌颂阿基波夫的体 魄之美:“那乳头之岸,那狂烧的臀部之岛,那双股之谷,那膝头的 高原……必将为我的人民所爱。”这种对同性爱情的大胆描写,即使 在十月革命之前也极为罕见。不久,托洛茨基在极具影响力的《文学 与革命》一书中对《第四个罗马》提出了批判,认为克柳耶夫只能代 表富农,并不是社会主义者,所以必将走向灭亡。在这种政治空气下, 苏联的同性恋作家到二十年代末就完全消声匿迹了。
斯大林上台后加强了对意识形态的管制,公民的私生活进一步受 到政府的干预与控制,西方学者弗洛依德和赫希菲尔德等人的思想被 禁止传播。1933年,苏联新刑法把一度合法化的人工流产重新刑 事化,并设立条款使离婚加大离婚的难度。刑法还新增第121条, 规定成人男子间互愿性的同性恋行为将被判五年监禁(女同性恋没有 被提及),如有强暴,则被监禁八年,此条款在其它加盟共和国也受 到延用。更为严重的是,同性恋并不算普通犯罪,而是与“土匪、反 革命活动、颠覆活动和间谍活动”等叛国罪并列。作家高尔基在《真 理报》上称之为“无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的胜利”。与德国关系紧张 时,同性恋甚至被牵连于纳粹,高尔基当时就写道:“消除了同性恋, 纳粹也会随之消亡。”可笑的是,德国当时就开始了对同性恋者和共 产党人的大搜捕,后来两者与犹太人一起,在纳粹集中营里倍受非人 的迫害。1936年,苏联司法部长克里兰科认为二十年的社会主义 建设已完全扫荡了同性恋,无产阶级是不可能沾染这种“恶习”的, 所以如果还有发生,那肯定是“从事反革命活动的剥削阶级的残余”。
苏联建立了全世界最大的监狱系统,受逮捕的公民人数也位居全 球第一。据估计,在三十年代与八十年代之间,每年大约有一千名男 性公民因同性恋而获罪。1952年出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称同 性恋为资产阶级的“腐朽”行为(见附录2)。同性恋者在监狱里被 称为“堕落者”,被看成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令其他犯人随意侮辱与 殴打。尽管如此,监狱里的同性恋也不罕见。例如“堕落者”就往往 被迫满足其他囚犯的性要求;另外,犯人(包括异性恋者)间玩纸牌 游戏或相互斗殴时,赢方获得的奖励包括可强奸败方。有的同性恋者 则被关入专门设立的精神病特别区,虽然负责的精神病医生声称会给 予人道的治疗,但同性恋犯人进入特别区,往往是为了避免其他犯人 的欺凌。古拉格岛监狱里女犯间的同性恋情也被后来流落到西方的俄 国作家所披露。
七十年代以后,被压抑已久的情绪终于使同性恋在各处“冒头”, 但倍受压制。这期间产生了一些同性恋作家,但他们的作品大多以手 抄本形式在地下流传,或秘密地送出国后在西方出版。其中最著名的 为卡里托诺夫,他白天是哑剧教师,晚上则进行同性恋作品创作,他 的住所多次遭到克格勃搜查。诗人特里弗诺夫因秘密传阅自己创作的 同性恋诗歌而被判五年苦力。以导演《被遗忘的祖先的阴影》等名片 的电影大师帕拉加诺夫是位持不同政见者,一直被政府看做眼中钉, 加上一些高层官员觊觎他收藏的艺术珍品以做黑市交易,于是终于以 同性恋为由把他判罪入狱。在这种政治与社会形势下,苏联的同性恋 者表现得相当低调,只限于小范围圈子内互相走动,交流方式也多为 听音乐与谈话为主,很少涉及具体的性行为。尽管如此,莫斯科等大 城市还是有自发形成了“渔场”,但一直受克格勃的监视。同性恋者 一旦被克格勃发现,就可能被迫为其提供监视与告密等活动。克格勃 的一些异性恋特工人员还受命用色相勾引来访与常驻的外国人士,发 生同性关系后,再敲诈情报。八十年代的社会形势稍有松动时,同性 恋者的活动有所公开,但他们往往受到社会上一些流氓的抢劫与敲诈, 警方对此还加以纵容,而犯罪者也知道受害者如果诉诸于警方,那简 直是自投罗网与自讨苦吃。
1984年,一群列宁格勒的男同性恋者试图组建同性恋组织, 但很快因受到克格勃的干预而不果。八十年代中期,戈尔巴乔夫上台 后,提倡“公开性”,形势有了很大松动,但从1989年至苏联解 体,司法部公布的数字表明,每年还是有五百名左右的人因同性恋行 为而遭监禁。
1990年,以叶利钦为市长的莫斯科市政府首次允许莫斯科同 性恋联合会成立,第一家官方注册的同性恋报纸《塔玛》公开出版发 行,此后其他同性恋团体与报刊也纷纷出笼。1991年夏天,莫斯 科与列宁格勒举办了第一次国际同性恋大会、第一届同性恋电影节与 第一次同性恋大游行,此后同性恋酒吧纷纷出现,同性恋主题的戏剧 如黄哲伦的《蝴蝶君》等也有上演。
苏联解体后,同性恋权益活动更趋公开化,并取得了很大进展。 1993年,俄国制定了新刑法,废除了惩罚同性恋的第121条款, 以前因同性恋而获罪并受监禁的公民也被释放,但同性恋权益运动仍 然面临着来自社会的巨大阻力。1993年,在全国性的同性恋组织 筹建大会上,该组织的女负责人走入新闻发布会时,头上套了个棕色 的纸袋,袋上写着:“由于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偏见,使我不敢露出真 面孔。”
现在除酒巴、餐馆与舞厅外,俄国还有专门为同性恋者所办的旅 行社。尽管这些变化大多局限在城市,还未能波及农村,但俄国的同 性恋社区正在形成壮大。
注:位于欧洲部份的七个独联体国家即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白俄罗斯、 爱沙尼亚、摩尔达维亚、俄罗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和乌克兰)都已 经废除了前苏联将同性恋刑事化的法律。但位于亚洲地区的八个独联 体国家至今只有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已将同性恋非刑事化化。亚美 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正在制定新的刑事法,同性恋也有望获得 合法化。有关人士还无法判断土库曼的新刑法如何看待同性恋,乌兹 别克等其它三个国家仍沿用前苏联的法律,把同性恋列为犯罪。
◇附录1:
摘自《苏联大百科全书》第一版第17卷,1930年出版(转译 自英文):
同性恋──对同性的非自然的性欲望(与正常的异性恋相反)。根据 荷士费尔德的估计,2%的人受这种性倾向的遭罪,尤以男性为多。 同性恋存在于各个种族各种阶级与各类职业,许多杰出人士(如苏格 拉底、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也是同性恋者……弗洛依德认为同性 恋是孩童早期成长的过渡期。值得一提的是同性恋倾向并非完全排除 异性恋(即所谓的双性恋)。对有的同性恋者来说,两种倾向交替呈 现,也可能较长时间地过着异性恋生活……至于颓废在同性恋者中并 不见得比异性恋者来得频繁:男性中常见的是施虐倾向,女性中常见 的是受虐倾向。同性恋者也经常有易装的癖好……同性恋大多为先天 形成,环境则可能有助于这种倾向的暴露,并决定其表现形式(如恋 足癖等)。
有的同性恋者对他们的这种倾向不以为然,但多数无法过正常的 性生活。他们在性方面感觉低人一等,缺乏稳定感,感受孤独与孤立, 不被理解。大约有60%的同性恋者曾试图自杀。
治疗同性恋成功的例子甚少,而且成功的也都是双性恋求医者。 重要的是采取预防,如性方面的正确引导及早期的男女混合学校的教 育等。如果同性恋性倾向明显地是受外界影响,那么心理疗法也是可 行的途径之一,常见的方法包括精神分析、催眠法与鼓励竞技等。
为寻求与同性发生关系,同性恋者违反了所谓的社会行为规范。 国外与革命前的俄国,这种“越轨”经常被所谓的从道义出发的法律 所不容。这种企图压制生物变异的努力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同性恋者 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相反,苏联法律并不惩罚所谓的道德犯罪, 我们只对与未成年者发生关系的同性恋者施以惩罚。
至此可见,苏联对同性恋的评价与西方国家对此所持的态度大相 径庭。在认识到同性恋是一种错误发展的同时,社会不应该也不能把 这种错误归咎于同性恋者,因为这只会使同性恋者与社会更加隔离, 使他们更陷入孤立。在强调同性恋性倾向的非正常的同时,我们(指 苏联)的社会除采取预防与治疗外,还努力创造条件使同性恋者尽量 过上正常的生活,从而使他们消除疏离,融入新的集体中。
◇附录2:
摘自《苏联大百科全书》第二版第12卷,1952年出版(转译自 英文)
同性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毋庸提这些国家里的同性恋者卖 淫现象。同性恋起源于日常生活,其中以酗酒与早期发育经历的不良 印象所起作用最为严重。如果社会条件改善,大多数同性恋者会克服 这种倾向,但除了一些心理变态、弱智与精神分裂者以外……而外界 的状况往往是促成这些异常的原因。许多同性恋者无法享受正常的性 生活,感觉生活不稳定,情绪孤独等。
具有良好道德风气的苏联社会视同性恋为颓废、羞耻与犯罪。除先天 形成的以外,同性恋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资产阶级国家,同性恋表 现了统治阶级的道德败坏(尤其在性方面),从来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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