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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话语之杂感篇(4)
作者:水中的青鱼
4,公平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平更多是与平等相连的。公平更主要是否每个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政治或法律上,还有社会生活上的权利。如果社会使每个人都做到了法律与社会权利的平等,那么就可以说,这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否则,只能说,这并不是一个公平的社会,或者是欠公平的社会。 这样说,也许玄妙,但如果举个例子就很理解。比如,如果我邻居可以酒后开车,因为他是警察局长的小舅子,所以,他没有任何事情;但如果我酒后开车,我就要被警察罚款,甚至坐牢,那么,这个时候,我觉得很不公平,因为我同邻居并没有拥有相似的权利,不管这种不平等的权利是来自法律上,还是来自社会生活中的,反正都会使人产生严重的不平等感,并进而觉得不公平。 又比如,虽然是同志,但我觉得同志应同样享有与同性结婚的权利,同志应同样享有领养孩子的权利(虽然对于同志领养孩子的具体方式还可以讨论,但同志是应拥有这样的权利的!)。但现在的情况是不但社会不接受同性婚姻,甚至连法律连同性婚姻都没有保障。 那么,这个时候与周围的人相比,我会发现同志的权利少得可怜,因此,很自然地,我就有强烈的不公平感:难道仅仅是少数,就要多承担很大的压力?难道仅仅是因为少数,就应该承担很多不公平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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