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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话语之杂感篇(14)
作者:水中的青鱼
事实与价值
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从来就是两回事情,虽然不可否认它们之间也是有联系的,但也不能因此用“事实是怎样的”来论证“事实应当也是这样的”!这样的逻辑是讲不通的!并且这样的论证更多地带有“强权即公理”的味道,因为强权在社会是占有支配性的力量。 正是因为相信“同性爱”在道德上是正当的,所以才会选择自己的生活,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使为此要与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和主流文化相对抗也在所不惜: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误,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合法的! 同性爱被社会接受固然需要很长时间,并且即使做了很多努力,即使同性爱被法律认可之后,相信社会上对同性爱的接受仍是困难的事情,正如今日的美国,但这并不能否认同志去爱的选择,也不能否认很多人为同志被社会接受的努力,更不能从事实上如何来否认应当如何! 正因为同性恋文化是一种亚文化,是一种被主流文化压迫的文化,并且同性恋文化的力量是微弱的(与社会主流文化相比),所以,同志生活从某种程度上来,就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悲剧力量,因为,同志所做的一切很有可能都是失败,最后寻找了很久也许仍是一无所获!可没有办法,因为同志们所面对的敌人是无形的,而更主要是一种优势文化,是一种道德上有优越感的文化,是一种扼杀少数的文化! 所以即使是失败的生活,也是很有价值与意义的,也是有一种打动人心的悲剧性力量!!因为这种生活是每个同志自己的选择,是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负责态度,是一种自由的态度! 对自己生活的选择,本身就意味着对个人主体力量的肯定,也就意味着:我是人,我是自由的,我有权利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因为我对自己最了解;并且,我要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我的选择与自由并不危害这个社会与别人的自由! 有时候,不要太注重结果,最为重要的倒是真实,倒是认识自己,发现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然后就是自由地生活。至于别的就让别人去说吧,就让主流文化去抨击吧。 我只知道自己是真实的,是自由的:我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我承担自己选择的责任!我有自己认定的价值,我有自己的尊严! 我愿意幸福,但我更愿意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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