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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故事》(4)

作者:风无影

三:我和你

很喜欢晚上的霓虹,情人的眼睛一般寂寞的闪耀着绚烂的迷惑。有时候,会拿一杯冰水,倒不是因为口渴,只是迷恋清水在杯间晃动的感觉--轻轻的晃动,单纯却捉摸不透。我迷恋冰水的冷冽刺激,单纯与宁和,经过锤炼而后凝练出来的一抹嘲笑,单纯的无法捉摸,你知它有多深?倒印着夜色,唤醒体内沉睡的激情。有时,我会把杯口贴到额头,然后缓缓的缓缓的倒出,如同一种古老而神秘的仪式,或只是一个孩子的游戏。受到刺激仅仅是皮肤。颤抖着接受疼痛而激烈的快感。鼻、唇、下巴、颈、胸……蔓延到身体。月色之下我与冰水的亲吻,有点象他的吻,凉凉的--很沉醉,很痛。

我是个极度自恋几近疯狂的人,这个世界我最爱的人是我自己,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这种迷恋从何而来。我想是由于矛盾,自我自我杀戮与解救,双重人格,而且对立--主观、果断、霸气、冷静、自制,柔顺、善意、天真、任性、孩子气……冲突的结果是我自己深深地迷恋我自己,越发的冷傲。曾经有人说一个冷傲的人只能被另一个更加冷傲的人所征服。虽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但我还是极端痛恨“征服”一词。感觉象是在打仗。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血放干,做成僵尸,然后臣服于自己。我讨厌任何没有没有个性的东西。所以也讨厌成为俘虏。

最近常常做噩梦—胁迫、凶杀、血、逃亡……然后惊醒。赤着脚跑到外面,打开冰箱,拼命喝水。强迫自己清醒。坐在地上冷静的发呆,没有光,没有表情……死亡对我来说单纯的没了意义。

音乐,对我来说象鸦片,有时想想我的精神竟然空洞的只剩下音乐了,它代替了我的我的感情--哭或是笑,与其说是我冷静,倒不如说是冷漠。一个人若是没了情绪,便是冷漠的没了人性--象我。这种人很适合工作--象台机器。

天一边抽着烟,一边跟我说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还告戒我千万不能在没有收钱之前就和他们上床。不知道他有没有搞错。他常说我比他更堕落。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只有十七岁,很羡慕他的长相,虽然他与我同龄,可是他比我更漂亮。

有时我想人真的很迷糊很傻。17岁的爱情拿什么来保障。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爱情。记得我曾经称为超友谊关系。我讨厌俗气的东西,而我第一次见到的那个来自南海的家伙就是帅的很俗那种,在很耐心的听了他十五分钟的喋喋不休之后,我终于以一种很专业的姿势把一杯咖啡泼在了那见他自称是世界名牌的黄的刺眼的衣上边。但是见到天。我根本没有抗拒过什么,即使我知道跟他回家,后会发生什么,却没有阻止。

那是属于17岁年龄的情感和思维,站在年长者的立场上显然是幼稚的错误的。可我和天不可能有长者的立场和眼光。17岁,应该犯错,犯十七岁眼中最美好的错,他超越不了年龄,也不需要去超越,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是世界观的判别问题,非客观的。

天说他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找我做伴郎,可我知道他不会的。他从不在开心的时候找我。我看见他的时候,一般来说不是在抽烟就是在喝酒。有一种观点认为朋友只不过是用来利用的,所以我认为天来找我只是用我来发泄。

有一天,他喝醉了,趴在我身上说:“宝贝,让我们来做爱吧。”
我轻笑一声,“我很晕。”然后我们去了公园,两个人躺在草坪上,一直睡到天黑。

他的话题从来都离不开男人,各式各样的男人,我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他评论的的范围很广,长相、身材、衣着风格、抽哪个牌子的烟、能力、学识、表情、习惯动作,甚至做爱的姿势……。我喜欢听他说话,他的语言有我的风格--慵懒。在午后的咖啡厅,在阳光反射到桌子上的时侯,捧一杯冰咖啡,听他说有关男人的话题--异常享受。与我不同,他讨厌太阳,曾经说过自己是黑暗天使,又说我的撒旦的天使--看着象天使,其实很堕落。我微笑,他说这样的笑容很诡异,他看了很不爽。

喝了一口泡沫咖啡,他很轻描淡写的问我喜欢怎样的男人。“极富野心,而且单纯。”我答的也一样没诚意。他轻轻赏我一下“妈的,你对男人的品味从来都不变。”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笑容。

哦,忘了告诉你们,我们从事着一种特殊的职业,我们被称为鸭子。而且,我们不仅仅卖给女人。

我喜欢网吧,并非因为我喜欢网络,而是网吧的环境,所有的背景都是蓝色:桌子、椅子和墙壁。屋子里充斥着烟味。有个人总是坐在很显眼的位置。一只脚放在椅子上,脚跟贴着大腿根部。他有点胖,长的也不咋样,与我想象中的同行不大符合。头发零乱的披散着,衣着不整洁,大口的抽烟,在语音聊天时大声的骂着粗话。抱怨着上头的人扣他的钱,生意不好做。

我常常被他的烟味熏的没命的喝水。难怪没有人愿意找这种东西。连我都受不了。不过,我丝毫没有鄙视的态度。各凭本事吃饭,有人买,有人卖,谈不上什么贱不贱的。我常常碰到他,开始不明白为什么他天天泡吧,后来来了好几个比他年轻,漂亮的。但粗俗的习惯丝毫不差。我才知道,他们在网上拉生意。这网络,确实是好东西……

以前上课的时候,老师教过,在上海遇到年轻的姑娘叫小姐,但在广州,可千万别这么叫。“为什么?”“那是叫‘鸡’呢。”

那么应该用什么来称呼我们?
少爷?
前不久听说天去了广州,有人说他去做“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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