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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话语之评论篇(21)
作者:水中的青鱼
人数的多少并不是决定一个观点对错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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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水中的青鱼 发表于6月18日14:05】
比如如果杀死一个孩子,可以使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受益,并且所有人都同意杀死这个孩子,那么,杀死这个孩子就是公正的行为吗? 相信接受这个结论的人是很少的。这个例子也许极端,可是正是在极端的例子中才可以显示出某种观点(以人数多少决定对错,或者是否以社会最大利益为标准来衡量事物的价值)的片面性和荒谬性。 至少大家都很清楚,每个人,他作为一个人,在他没有危害别人,危害社会的时候,他的生命是不容侵犯的,别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去侵犯他的生命,这就是不公正。虽然现实和历史中被侵犯生命权的事情太多了,但事实的成立并不代表“应当”的赞许。事实和应当一直就是两个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领域,二者也是不能相互取代的。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就拿我们的同志生活来说。相信很多来博亚的朋友都能接受自己的同志身份,不管是否经过一段游离时期,但至少现在很多同志都觉得自己是无罪的,是没有伤害这个社会的。但仅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同志是反感的,或者是厌恶的。固然不可否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自己周围的同志,但也不可否认,这个社会的偏见仍很多。如果这个时候以社会人数的多寡来决定同志的命运,那么,我是异常悲观的。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同志是一个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群体,因为缺少社会和法律的认同,同志很看重的感情反受到最大的震荡与伤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志是一个弱势群体,是一个被主流所游离,所边缘的群体。 也许,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可以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比如同性恋者都是淫荡无耻的,剥夺掉他们的一些权利对这个社会是有好处的,是善的,是正当的。他们觉得这是这个社会最大多数人是最大利益。 可是,对不起,我很厌恶这样的功利主义的观点,仅仅以社会的最大利益或大多数人的观点为标准,来决定善恶与正当与否,那么,这样的功利主义我是不接受的。罗尔斯和诺齐克早就指出,那种功利主义观点有可能是否定掉自由和权利的,这是他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跳出同志生活,从更广的领域来说,人,仅仅在他作为人的时候,即在他没有侵犯别人和社会的权利的时候,他是享有一些自由和权利的,这些自由和权利是不容被侵犯的,或者社会是应该来保障的,比如,生命不受别人强力或暴力侵犯的权利,比如在自己私人领域不受别人侵犯和过问的权利。这些自由和权利对一个人是如此地重要,以至于它们是不能丧失的,如果它们经常被剥夺,那么,每个人都有成为那个被要求处死的孩子的可能。 比较好的是划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虽然对这样领域是否存在还存在争议,但这样的划分至少使复杂的问题稍微简单点。在公共领域中,个人的行为要受社会的道德和政治制度束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就私人领域来言,它是一个不受别人或强力侵犯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一个人是完全自主的,自由的,当然他也要受个人道德的束缚,他也要对自己行为负责,但在私人领域中,一切选择权都交给了自己,只有自己内心的道德才能判断自己的行为的合法与否。 从这个角度来说,同志生活属于个人情感和个人生活的范畴,它属于私人领域,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决定要过同志生活,这是他个人的事情,别人或社会不能干涉,更不能因一个人的同志身份而给予他社会上或法律上以及工作上的歧视! 也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人选择穿什么衣服,或者是否很C,是否令人看了不舒服,我想,这是他个人的事情,别人是无权干涉。只要他没有骚扰或侵犯别人,则就是他自己的事情。当然,厌恶不厌恶,喜欢不喜欢是你自己的事情,你有判断事物的权利。可是,最好不要把这种个人态度变成干涉别人生活的事情。不然,人们会发现,这个时候自己可以干涉别人的生活,可另一个时候,别人同样又有了理由干涉了自己的生活。 其实,个人、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权利关系一直就是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正是对这个根本问题的不同态度,决定了不同的流派的分歧,比如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群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等等。对于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永远会存在着争论,这也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有多种价值的,如自由,权利,义务,责任,群体权利,国家权力等等。每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价值。所以,需要平衡,并凸显那种最有意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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