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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我在警校的那些事儿(1)
作者:骑猪的瘦子
我一直以为我和高亮就如同那并排生长的树木,枝繁叶茂,却各占一方。
实际上,是我自己忽略了,我们根本就是一棵大树的两个枝杈,分得再开,根也在一起。
---------------是为双生。
[序章]
其实我上警校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在我的脑海里,警察是一个严肃的不尽人情的职业,而且在我童年的记忆里,警察这个字眼是和怪物、巫婆这类词语地位等同的,因为每当我在外面打仗归来,不管胜负,姥姥总会严肃的警告我,再不老实警察叔叔就会把你抓走了。
基于这种印象,在父亲让我念完高中就报考了警校的时候,我十分强烈的表达了我的不满------在家里绝食了一顿早饭,但是很快我就投降了-------和谁过不去,不能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看着父亲那满意的笑容,我才知道,这早饭不应该不吃,不吃我也得去。
[我的童年]
那个时期的我实际上我们家附近的孩子头儿,当时整个小区80后的孩子里面我年龄最大,身边跟着一群小弟很是威风,况且那个时候我们伟大的祖国刚刚走上奔小康的大路,各种新事物层出不穷,尤其是黑帮电影,给我们这群尚没有形成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孩子们上了最直接最朴实的一课,那就是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想吃?靠劳动?NO,要靠武力。于是我就地发展整合资源,在占山为王巩固自己地盘的同时,随时注重外敌侵入对我军造成的侵扰,经常无缘无故的对那些现在看来完全是绿色无公害的,跟随父母来我们家附近串门的孩子们进行孤立、骚扰和攻击,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傻。
而那时候在我的小集团里,只有一个丫头,还成天跟着我们这群男生后面屁颠屁颠的翻墙、爬树,抓知了、螳螂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要照顾她。考虑到女孩子得有女孩子的形象,况且我还缺少一个知书达理的压寨夫人,所以我也经常的组织孩子们开个演唱会,形式简单自由,就是大伙轮流站在圈子中央唱个歌,期望以此来陶冶大家的情操,顺便也让我那小子堆里里扒拉出的姑娘儿能少一些男孩气儿,谁知道这丫头和我们疯惯了,对这活动经常嗤之以鼻,认为不刺激。这使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朽木不可雕也”这句话的含义,以至于我那时候一写作文就像把这句话写上。不过话说回来,压寨夫人这个位置除了她我也没法给别人了,她再不济最起码性别达到了标准,所以我还是在那个阶段成功的让她入主了后宫,这下子,每次我一出现在家门口,就如同皇帝出行一般,有我的地方必有小弟和这个女粉丝。看着小弟们羡慕的目光,我就如同那狼群中的狼王,不定期的选择一两个近期势力膨胀的家伙单独单条一下,以证明我的老当益壮,他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时间久了,他们对我的压寨夫人再也不敢造次,于是我安稳的过上了舒服惬意的皇帝日子,不是都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裳嘛?我在那小小的年纪里能四肢健全的穿戴整齐出现在他们中间,可比他们没有衣裳的强多了。
就这样我晃晃悠悠的度过了小学,初中,可是人总是要长大的,我还没等明白如何和我的压寨夫人彻底的研究一下人与人之间微妙的感情,我就上高中了,随着我被迫正法,这些孩子们也都依次收敛,因为他们也发现不靠劳动光靠武力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会招来警察叔叔。于是我们的小团体解散了,再看见那丫头我也只是绅士般的点点头,谁知那丫头还是没心没肺的用她那张柏芝似的(貌似那时候还没有张柏芝?)公鸭嗓大声的喊我哥,让我突然觉得女大十八变这个词儿是不是一句假话。 上了高中我真的就收敛了许多。可是穿过衣裳的人怎能轻易就裸奔呢,于是我一直把重新找一件衣裳这件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但是考虑到父母的压力,我迫不得已把学习也排到了很高的地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再说,男人也不能光靠外表,由内涵的男人自然魅力更加不同,穿衣服自然档次更高不是。还好功夫不如有心人,在我的外表加成绩的双重引诱下,成功俘获了一套衣裳,而且一穿就是两年半(对不起,我再牛X也得裸奔半年,总得给人家衣服看看你的身材啥的是否合乎她的尺寸吧)。
随着毕业的临近,大伙都在复习高考,而父母却让我考警校,因为那个时候上了警校等于找到了工作,而且我的学习成绩相对于警校的分数线来说还算可以。
于是就出现了我上面说的那一幕。
可是我真的是舍不得我那套衣裳,因为我俩已经拉过手亲过嘴儿了,都把人家弄埋汰了,不负责任能行吗?可是胳膊总归是拧不过大腿,在我和小衣服匆匆的说了拜拜之后,极其心不在焉且很不情愿的考取了警校。现在看来,当时幸亏只是把她弄埋汰了,没给她弄个洞,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初识] 话说到学校的那一天我那个后悔啊,这都是啥条件!?上下铺八张床板子,一拍全他妈的是灰,当时恨不得回去算了。可是一转身看到父亲那严厉的表情,我还是忍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好选择吃背后亏,既来之,则安之吧。于是和父亲趁着其他人还没到把寝室简单的清扫了一遍,然后依依不舍与父亲作别。说实话,我一直渴望远离父母的生活,可是如今真的得到了,却莫名奇妙的发慌,这也许就是我的“皇帝综合症”吧。
正当我无聊的躺在床上看着上铺床板的蜘蛛网琢磨着它是怎么逃脱我和父亲的围堵清扫的时候,先是到“嘭”的一声,然后就是带着升调的“我操!”。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拿着枕巾捂着脸,怕因为刚才的震动把上铺床板上的蜘蛛震掉下来的时候,一个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拎着行李的男生出现在我身旁。我当时想笑来着,可是看着这人小小年纪就180多的个头,黑黑的皮肤,身材还透着结实,以我多年审人度势的经验就知道这人不是善类,况且贸然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嘲笑人家确实有失我大哥的风范,虽然我不做大哥好多年,但以理服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可是这位爷们儿看到我的状态,也是一愣,随口来了句,“咋的,丫的还玩犹抱琵琶半遮面啊?”这下换我愣在当场,差点没把我噎死。 随即我坐了起来,将枕巾平铺回枕头上,没搭理他。当时我说不上啥感觉,觉得他挺自来熟的,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开啥玩笑,操。 他可能也发现了我的不自然,笑了笑,没再说话,自顾自的在我的对面床开始收拾东西。随着他的折腾,他那床楞上掉下来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俩字:高亮。
当时,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和眼前的这小子发生那么多事情,只是觉得他傻傻的,陪着我走完了那些折磨人的日子。 现在想想刚见面时的情形,还能依稀想起当时他的样子,短的不能再短的头发都能看见头皮,消瘦的脸庞搭配着黝黑的皮肤,还有那与肤色极不相称的洁白的牙。他的样子让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有黑人血统,后来我发现这小子不但个子高,而且跑得快,更加印证了我在心中的猜测。因为田径比赛里那些跑得快的大部分不都是黑人嘛,尤其是那些需要耐力的长跑。可惜这都是我的猜想罢了,这小子是北京土生土长的娃儿,父母也是纯正的中国人,因为我在后来工作时利用手里的那点权利查过他的户籍资料了,嘿嘿。
在我看来,高亮不是帅哥,何况那时候我对老爷们也不感兴趣,但是他有一点让我很满意,那就是他的单眼皮,小眼睛,我觉得这样的人可交,不是说眼睛小,心眼儿少嘛,何况我也是单眼皮,小眼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我从小就被定义为小眼睛不配扮演电影中英雄那种高大全的光辉形象之后,能在异地他乡找到同类,至少还算得上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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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火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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